李海涛律师亲办案例
成功代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案件
来源:李海涛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9-26
浏览量:1284

原告唐山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从2017年7月起,陆续向被告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混凝土、建筑转、砂浆等建筑材料。原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,截至起诉时,尚欠原告货款318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。

原告委托李海涛律师代理本案。李律师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后,发现销售的部分建筑材料没有买卖合同个,李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了一些关键证据,对案件事实予以证明。在庭审中,虽然被告代理人对这部分没有买卖合同的货款提出异议,但因原告方证据充分,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获得支持。

李律师建议,在建设施工、买卖合同等领域,一定要完善相关证据,包括合同、工程签单、收货凭证、结算单、欠条等证据,否则在诉讼中可能需要再收集证据,甚至有可能面临诉讼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。

以上内容由李海涛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海涛律师咨询。
李海涛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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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海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圣典(唐山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2*********2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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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唐山市